【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13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0-12-17
【生效日期】2021-02-0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0〕130号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