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9号(关于实施共聚聚甲醛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49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0-19 【生效日期】2017-10-2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9号(关于实施共聚聚甲醛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7〕4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10月2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共聚聚甲醛(税则号列:3907.1010和3907.1090)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0号(关于邻氯对硝基苯胺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0-19 【生效日期】2017-10-2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0号(关于邻氯对硝基苯胺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7〕5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自2017年10月20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税则号列:2921.4200)采用征收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和临时反补贴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7〕51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0-24 【生效日期】2017-10-2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 公告〔2017〕51 号   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升级,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7〕52 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0-30【生效日期】2017-1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 公告〔2017〕5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本规范中水路运输类、航空运输类、铁路运输类、公路运输类、快递类、储罐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进口能源跨境管道境内计量站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3号(关于实施冈比亚共和国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1-8 【生效日期】2017-1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3号(关于实施冈比亚共和国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公告〔2017〕53 号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原产于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进口产品实施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即零关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上述两国的97%税目产品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7〕5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1-8 【生效日期】2017-1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 公告〔2017〕54 号   为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样品取样操作,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我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1-8 【生效日期】2017-11-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 公告〔2017〕55 号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标,根据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于2010年签订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便利措施已陆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个口岸实施。为进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7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1-27 【生效日期】2017-1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公告〔2017〕57 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8号(关于推广减免税申请无纸化及取消减免税备案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10 【生效日期】2017-12-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8号(关于推广减免税申请无纸化及取消减免税备案的公告) 公告〔2017〕58 号   为深入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减免税申请无纸化,同时取消减免税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海关总署有明确规定外,减免税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9号(关于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59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10 【生效日期】2018-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9号(关于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7〕59 号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61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13 【生效日期】2018-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公告〔2017〕61 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中格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关于全面取消加工贸易台帐保证金制度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7〕62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14 【生效日期】2018-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关于全面取消加工贸易台帐保证金制度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7〕62 号   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设置的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证金台帐&ldq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3号(关于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Ⅲ)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6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10 【生效日期】2017-12-1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3号(关于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Ⅲ)的公告) 公告〔2017〕6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受理了希森美康医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进样器”归类行政裁

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发布时间:2021-04-07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20 【生效日期】2018-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20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

公安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发文机关】公安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17-12-22 【生效日期】2018-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公安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88号(关于公布201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07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7〕88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22 【生效日期】2018-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88号(关于公布201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联合公告〔2017〕88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4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发布时间:2021-04-0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7)6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4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 公告(2017)64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现将《中格自贸协定》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格自贸协定》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