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罚金刑裁量依据是否考虑赔偿能力因素发布时间:2021-03-10

审理查明: 一、自易某桥(另案处理)走私团伙处订购走私手表 2016年,被告人赵某1通过网络结识了易某桥,双方互加微信,且在之后的微信聊天中,被告人赵某1已知其向易某桥订购的沛纳海等高档品牌手表系走私进口的情况下,仍联系订购。双方在谈好购买手表型号、总价后,由易某桥在香港等地寻找货源、订货,并安排同伙李某让(另案处理)将所购手表交“代工”曾某德等人走私入境,再由入境地深圳的其同伙易某婷等人通过快递将走私手表邮寄到被告人赵某1指定的地址太原市富力现代广场或平阳景苑。双方滚动结算购表款,由被告人赵某1或被告人张某向易某桥指定的易某桥本人或易某婷等他人账户支付购表款。上述

走私白银骗取出口退税是并罚还是从一重论处发布时间:2020-10-23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上半年,被告单位东**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姚某刚与新**行公司商定由东**锐公司销售白银给新**行公司。因白银属于我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白银出口不能退税,且银制品中白银作为原材料的成本超过80%不能退税,为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由被告人姚某刚决定,并安排被告人王某健、侯某林等人从国内采购白银,按每批次白银成本占比约78.5%配置白银及背板,简单加工后伪装成“溅射靶组件”,采用伪报出口、增加交易环节等方式,将白银走私出口至香港,并以“溅射靶组件&rdquo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6号(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门规章  【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文  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6号  【发文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2-26  【生效日期】2002-4-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6号(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6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令 二OO二年&nb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4号(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门规章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4号  【发文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2-8  【生效日期】2002-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4号(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4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令 二OO二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6号(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1-28  【生效日期】2002-01-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号(关于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发布的200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号 根据中国政府加入的《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6号(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门规章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6号  【发文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1-15  【生效日期】2002-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2003年第3号公告废止附件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6号(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6号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号(对韩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实施临时紧急检疫措施)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号  【发文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日期】2002-01-22  【生效日期】2002-2-2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号(对韩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实施临时紧急检疫措施) 国家质量监督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  【发文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1-15  【生效日期】2002-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2003年第3号公告废止附件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nbs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  【发文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1-15  【生效日期】2002-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2003年第3号公告废止附件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nbs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号(关于对科研用胶卷的计征关税有关问题)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1-08  【生效日期】2002-01-0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号(关于对科研用胶卷的计征关税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义务,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对21个税号的科研用胶卷(详见

海关总署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令第9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令  【发布日期】2001-12-30  【生效日期】2002-01-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2001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94号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 海关总署令第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关于公布《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1-12-29  【生效日期】2001-12-29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45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的公告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关于公布《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

海关总署令第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令第9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1-12-24  【生效日期】2002-01-01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废止  海关总署令第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 (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3号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

海关总署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20-08-27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令第9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1-12-24  【生效日期】2002-01-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2号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2号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发布时间:2020-08-2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

商务部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发布时间:2020-08-21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31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br />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发布时间:2020-08-21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9号 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br />

商务部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发布时间:2020-08-18

商务部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